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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设备及家具报废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设备及家具报废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对一批达到报废年限或技术淘汰的设备及家具等资产进行公开转让。本次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参与竞买。

一、 转让标的物概述
本次公开转让的资产主要为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及后勤服务中使用多年,已无法满足当前教学要求或达到规定报废标准的各类设备与家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教学实验设备:部分老旧计算机、示波器、测绘仪器、机床、实训台架等。
2. 办公及家具类资产:淘汰的办公桌椅、文件柜、实验桌椅、学生公寓家具(床、衣柜、书桌)等。
3. 其他设备:空调、打印机、投影仪等电器电子类产品。
(注:具体标的物明细、规格型号、数量、现状及瑕疵情况以现场实物及转让文件清单为准。)

二、 转让方式
本次资产转让采取公开挂牌、竞价转让的方式进行。意向受让方需按规定程序报名、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价高者得。

三、 受让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转让的资产按现状处置,受让方需自行勘察实物,并承担拆除、搬运、运输等全部费用及风险。)

四、 重要事项说明

  1. 信息公告与咨询:转让公告将在指定的产权交易平台及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意向受让方可于公告期内预约查看实物。
  2. 技术状态:标的物均已被鉴定为报废资产,可能存在功能不全、零件老化、外观破损等情况,学院不对其技术性能、可用性及环保标准做任何保证。受让方竞买成功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产的全部现状。
  3. 处置与环保:受让方须承诺对竞得资产进行合法合规处置,特别是对于含有电子元器件、制冷剂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部件,须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进行拆解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造成二次污染。学院有权对处置情况进行必要问询。
  4. “技术转让”说明:本次转让为报废资产的实物所有权转让,不涉及任何尚具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软件系统的许可或转让。标的物所承载的原有技术信息已因设备报废而失效,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主张技术权益。

五、 报名与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请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具体地址及查询网址详见官方正式公告文件)

本次公开转让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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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2 15: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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